2013年8月24日下午,东营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特别程序的理解与适用”专题研讨会东营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成功举办。
本次研讨会由东营市律师协会主办,由达洋律师所牵头,力求在东营市法律各届对新《民事诉讼法》对实现担保物权的相关规定达成统一的认识,以至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形成统一的规范性指导意见,达到服务全市经济科学合法发展的目的。
会议由东营市律师协会会长孙瑞玺主持,东营市市、县(区)两级法院的领导和法官应邀出席了本次研讨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耿丽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总支书记崔文书,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副书记、秘书长刘翠琴,副会长马长生、孙伟,常务理事张宏志、徐波、崔强、燕林广,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业务委员会部分委员及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等3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会议上,市司法局局长耿丽霞首先做了精彩的发言。然后市中院两级法院的法官以及东营市的律师们也都发表了各自对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的观点和意见。
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加强了东营市法律各届人士的交流和沟通,也为将来在东营市范围内形成针对实现担保物权特程序的规范性指导意见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
201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