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省律协与济南市律协在山东律师学院礼堂联合举办了《律师办理案件的思维方式》的培训班。培训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慧星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刘为波审判长主讲。我所孙瑞玺主任代表山东省律师协会主持开班仪式,全省860名律师报名参加此次培训。
梁慧星教授为律师们讲授了《民法学习的第三种方法》,详细系统的介绍了学习民法的方法、思路、重点、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为律师们对民法的进一步学习研究开阔了思路;刘为波审判长围绕《经济犯罪案件的裁判思路》,结合当前经济犯罪的新特点、新情况,为学员们做了精彩授课。两位专家从理论到实务的讲解拓宽了我省律师的学习思路,提高了律师对于经济犯罪业务的认识与办案能力,得到律师们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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