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积极参加省律协举办的业务培训活动
发布时间:2017-05-25  点击量:2301

        56日,省律协邀请我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生导师梁慧星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民法研究室主任、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谢鸿飞教授,在山东律师学院报告厅深入解读了新颁布的《民法总则》。我所孙瑞玺、苏守轩律师参加了培训。
        梁慧星教授授课的题目是《民法总则重要条文解读》,他结合立法背景、立法目的以及实践案例,从剖析《民法总则》的重要条文开始,引出法律实务中的法律适用和裁判方法,并对许多重点难点问题给出了明确而具体的指导意见。谢鸿飞教授讲授了《<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与适用》,结合民商事理论与立法目的,对《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规则体系进行重点解读。
 
       5月20日,省律协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李显冬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发展规划处处长、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轶教授,在山东律师学院报告厅再次深入解读了新颁布的《民法总则》。我所孙瑞玺、樊利波、韩百娟、汪哲慧、薛玉向、薛继花、李诗佳、苏守轩、董慧律师参加了培训。
    李显冬教授结合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历史,介绍了《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编纂的历史背景、渊源,解析了《民法总则》法律行为部分法条的制定背景与内在含义;王轶教授重点从人与国家、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方面对《民法总则》设定的民事基本规则、制度进行深入分析,并解析了《民法总则》的重要条文,对许多重点难点问题给出了指导意见。
 
      5月21日,省律协教育培训委员会和民事专业委员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副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届法律研修学者赵蕾教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原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规划处负责人范明志在青岛为全省律师解读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新动向。我所曹剑锟律师参加了培训。
    赵蕾老师讲授了《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发展》,结合其参与制定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对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提出的新的见解和思路。范明志老师讲授了《庭审实质化改革对律师的影响》,结合其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知识,对当前我国司法改革的方式、方向、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提出了庭审实质化改革对律师业务的新要求、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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