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华泉化工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根据管理人提议,东营市华泉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8年5月31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8年5月31日(星期四)8时40分。
2、会议地点: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
3、会议主要议题:①管理人通报债权审核、补充申报及审查情况,债权人会议进行核查;②审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4、参加会议人员:①申报债权的债权人;②东营市华泉化工有限公司职工代表。
5、出席会议人员应提交的手续:法人及其他组织债权人及原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债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携带委托人上述手续材料外,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和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并出示律师执业证。
6、其他注意事项:①会议报到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31日8时30分起在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现场报到登记;②由于场地有限,每名债权人只能委托1名代理人参会。
管理人通信地址:东营市东城曹州路39号金汇大厦七层,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257000;
联系人:樊利波、张莲花 联系电话(兼传真): 0546-7365850
特此公告。
东营市华泉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