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东营广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9  点击量:2753

东营广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债权人:

根据管理人提议,东营广汇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868日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868日(星期五)840分。

2、会议地点: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3、会议主要议题:审核债权、审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

4、参会人员:①申报债权的债权人;②职工代表;③股东、法定代表人。

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参加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自然人债权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非自然人债权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管理人通信地址:东营市东城曹州路39号金汇大厦7层,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257000

联系人:樊利波、王滨

联系电话:18354618886

E-mailfanlibo@163.com

特此公告。

                 东营广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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