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业务联盟年会在济南隆重召开我所作为2011年至2012年度轮值主席顺利交班
2012年9月22日,山东省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业务联盟2011至2012年度年会在济南军区联勤宾馆隆重举行,来自全省各地的四十余名律师,分别代表十一家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我所作为2011至2012年度的轮值主席单位,派出了七名律师的强大阵容与会。
会议通过了我所主任孙瑞玺律师代表联盟所做的2011至2012年度工作报告。与会代表对联盟在本年度为全体成员所办的20件大事予以充分肯定,对我所作为本年度的轮值主席单位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9月22日8:40,作为本次年会的重头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第四届“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陈瑞华先生主讲的“诉讼法与律师辨护”大型讲座开讲。陈老师从法律适用的层面,从律师辩护的介入方式、会见、阅卷、侦查阶段的辩护、审查批捕阶段的辩护、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无罪辩护与量刑辩护的关系、证据辩护、二审中的辩护、死刑复核中的辩护等方面,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律师辩护的影响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给律师开展刑事辩护业务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前瞻性的论述。在座的三百多名律师聆听了陈老师精彩的演讲,一位初次听陈老师演讲的年轻律师说,听陈老师演讲如醍醐灌顶,豁然开朗;一位多次听过陈老师演讲的老律师讲,陈老师的演讲常听常新,每次聆听都有新的收获。
9月22日下午,联盟召开座谈会,对刑诉法修改后各地公、检、法、司的动向和做法进行了汇总,并就新形式下,律师开展刑事辩护业务的对策进行了初步探讨。座谈会还邀请了陈瑞华老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罗颖法官,山东省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孟凡湖律师参加,并发表了高见。
座谈会上,我所马争军律师就我所积极推动和参与制定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东营市司法局关于在审查起诉程序中保障律师辩护权的指导意见》的情况作了介绍,并对该指导意见进行简单的解读和评价,获得了与会专家以及律师同仁的高度评价。
座谈会上经大家充讨论,确定将“律师执业风险防范”作为联盟最近一到二年的中长期研究课题,并将该课题分解为十一个分项,每一个成员单位各领取一项任务,组织力量展开研究工作。
此次会议还向陈瑞华老师颁发了顾问聘书。
9月22日下午4:30分,举行了联盟轮值主席正式交接仪式,随着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君友律师和我所主任孙瑞玺律师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也就从我所接过了转值主席的接力棒,山东省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业务联盟正式揭开了2012至2013年度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