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东营海红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05  点击量:2438

东营海红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东营海红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海红港”)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6年9月28日召开,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2016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时0分。

    2、会议地点: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

    3、会议议题:管理人通报债权审核、补充申报及审查情况说明,债权人进行债权核查。

    4、参加会议及列席会议人员:①申报债权的债权人;②职工代表;③东营海红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各出资人(股东)。

5、出席会议人员应提交的手续:机构债权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正式有效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债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除持特别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并出示有效律师执业证。

6、其他注意事项:①会议报到时间及地点:2016年928日8时30分起在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审判庭现场报到登记②由于场地限,每家债权人只能委托1名代理人参会。

    管理人通信地址:东营市东城曹州路39号金汇大厦七层,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257000

    联系人:郭婷、赵盈盈

    联系电话(兼传真): 0546-7365850

    E-mail:13181965889@163.com

特此公告

 

东营海红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O一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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