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债权人:
东营市河口区鑫诚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债权初审工作现已完成,管理人现将初审结果公式如下,请各位债权人及时核对债权初步审核表。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式初审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异议书,并将异议书发送至指定邮箱,异议书应载明异议主体与理由。如异议书附带证据的,应采用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证据。
异议书发送邮箱:13181965889@163.com
管理人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曹州路39号金汇大厦7层
联系人:樊律师 13181965889
王律师 18354618886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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